中共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
湘传媒党〔2021〕3 号
关于胡长春等同志不再任职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教学部、处(室),附属单位:
根据学院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:
胡长春同志不再担任教辅教学党总支书记职务;
徐新平同志不再担任视觉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。
中共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21年1月20日
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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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1-01-20 09:13:13 阅读量:773
中共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
湘传媒党〔2021〕3 号
关于胡长春等同志不再任职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教学部、处(室),附属单位:
根据学院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:
胡长春同志不再担任教辅教学党总支书记职务;
徐新平同志不再担任视觉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。
中共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21年1月20日
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印发